齐鲁晚报:为企业家要“级别”是“官本位”意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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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为企业家要“级别”是“官本位”意识
2009年01月16日 09:22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为企业家要“级别”的提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高度警惕,因为它是通过拉拢一些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向国家要特权。按照这个逻辑,所有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应“封官”,如此一来,我们社会的“官本位”意识岂不是愈演愈烈?

  1月14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委员王仁博建议,应仿照现行公务员体制,让企业的经营者或管理者,享受相应的行政级别待遇。年缴税2000万元或累计5000万元授予科级待遇,年缴税1亿元或累计缴税2亿元人民币授予厅局级待遇。王仁博说,这种终身保障的待遇,只是相应的经济待遇,不包含行政职权在内。

  “官本位”在一些地方为什么根深蒂固,恐怕就是在许多人的观念里,任何贡献都可以换成级别,只有这样心里才踏实。因此,要想对某一个群体表示尊敬,就要给他官员的待遇,让他踏实起来。这种心态与依法治国的理念格格不入,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践踏。

  对这样的提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高度警惕,因为它是通过拉拢一些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向国家要特权。王委员提这个建议最主要的理由,无非是因为他们纳税多,有功于社会。按照这个逻辑,所有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应“封官”,如此一来,我们社会的“官本位”意识岂不是愈演愈烈?

  可怕的是,王委员的建议有相当的社会基础。现在,有的地方规定纳税大户看病可走绿色通道,有的地方规定企业家子女中考可加分……从这个角度来说,王委员的逻辑,不但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还可能伤及老百姓的感情。(迟国维)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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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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