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协委员建议启动“国民休闲计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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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政协委员建议启动“国民休闲计划”
2009年01月16日 10:08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一些发达国家,“带薪休假”已十分普遍。但在我国,这个看上去很美的事情,却在不少单位里难以实现。如何让“带薪休假”落到实处?省政协委员、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校长赵作斌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领衔,启动“国民休闲计划”,给优秀职工奖励旅游,给困难群众福利旅游,组织老年人“银发旅游”,让休假的阳光普照到每个人身上。

  记者走访

  街头随机抽访30人

  七成受访者难享“带薪休假”

  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昨日,本报记者在武汉三镇随机调查了30位“上班族”,结果显示,有21位受访者无缘享受“带薪休假”。在武昌一家商场上班的马小姐说出了众多未休年假人的心声:“现在,用人都很紧,一个人要干两个人的活儿。你要休年假,老板说没时间安排;你要补偿金,老板会说,是不是想走人?后面排队想进来的大学生多得很!谁也不会为了那几天年假,砸了自己的饭碗。”

  一方面,一些企业为了追逐效益,不情愿“放”职工休年假;另一方面,一些职工担心丢了饭碗,不敢提休年假的事。在电视台工作的周先生表示,“所谓这忙那忙的,都是表面现象。主要还是观念问题,不论是领导还是员工,在观念里都还是认为:‘经常喊着要休假的不是好同志。’”“按规定,没休年假的应该拿3倍工资。但很少有人会因此投诉自己的单位,除非你不想在这个单位上班了。”在省劳动厅工作的马先生分析说,职工不投诉,劳动仲裁部门也不好处理,好好的“带薪休假”就这样悄悄流失了。

  政协委员建言

  政府可启动“休闲计划”

  鼓励三类旅游 让百姓开心休假

  政府、法规给了我们休假的权利,可有大量的职工无法享受。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让每个人都能享受自己的假期?赵作斌委员给出的方案是:推行“国民休闲计划”。“‘国民休闲计划’不仅是让每个人都享受了假期,而且能够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带动众多行业的发展。”赵作斌介绍,湖北作为旅游资源大省,全省城市人口众多,交通发达,具有可观的客源市场。

  在赵作斌的心目中,湖北的“国民休闲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奖励旅游。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对优秀员工的物质奖励,以奖励外出旅游(主要在我省景区)为主,将奖励旅游支出列入工作经费、企业的经营成本。

  修学旅游。即主要针对中小学生,以语言学习、教育机构观摩为特点的旅游,它融合了游与学的内容。如博物馆,红色旅游景点、生态旅游景区都可以成为修学旅游对象。

  福利旅游。这主要是针对低收入群体,政府可制定适合他们的福利旅游政策,给予一定的旅游补贴。

  银发旅游。湖北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超过全省人口总量的11%。旅游休闲是他们晚年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是一个很大的旅游客源市场。有关部门可制定适合他们的旅游线路与休闲旅游产品。“我所说的‘国民休闲计划’,必须考虑国民性、福利性、阶段性三个基本原则。”赵作斌说,所谓国民性,就是要让不同的阶层和群体都能够参与到“计划”中来。福利性是指要通过鼓励开展奖励旅游和福利旅游,降低公民旅游成本,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予以资助。阶段性则是指休闲计划要立足现实,突出重点,有步骤地实施。

  部门回应

  省旅游局局长张达华——

  积极探索民众休闲新路

  省旅游局局长张达华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赵作斌委员的建议提得非常好。随着这些年经济的发展,湖北民众的收入提高了。收入的提高必然带来旅游消费需求。而且,我省近年来对中低收入家庭推行了“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保障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这为我省实施“国民休闲计划”奠定了基础。“这些年来,旅游逐渐成为一个家庭一年生活计划的组成部分,也逐渐成了一个普遍的需求。民众有需求,而市场也需要民众来消费。”张达华说。

  张达华透露,国家旅游局目前正在广东试点“国民休闲计划”,试点方案已经出来了,正待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这是一个重大的计划,牵涉面多,联动性强,覆盖面广,湖北正在密切关注这一动态。

  张达华表示,目前湖北省将按照国家规定,积极探索民众休闲的新路。待全国性的“国民休闲计划”下达后,将立即组织实施。 (记者王孝武 黄莹 实习生张燕 黄芳)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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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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