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履职委员"名单打破政协委员不问责陈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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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不履职委员"名单打破政协委员不问责陈规
2009年01月16日 12:55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正在举行的政协第十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山西省公布了对2008年度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结果,并首次公布了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委员名单。(1月15日 新华网) 

  在政协全会上晒一晒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委员名单,且不说这在山西属于首次,可能在全国各地政协全议上如此毫不留情地予以批评也是首次。透过这种首次,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那就是政协委员不再是举举手、拍拍巴掌,图有虚名,而是当了委员就该履行一份职责。 

  随着民主政治的进步,政协委员的整体素质日趋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大幅增强,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但不可否认,由于政协委员组成的多样性及工作性质、文化阅历等等差异,有少数政协委员履职意识淡薄,缺少主动履职的自觉性,习惯于当“举手委员”、“拍掌委员”,“一年三天会,开完就无事”,不写提案不发言、不参加活动不调研,鲜有作为,更谈不上为民鼓与呼。更有甚者,个别人视政协委员为光环、头衔,乃至保护伞,借此谋取个人私利,严重损害了政协委员的形象。

  据悉,此次山西公布的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委员高达76人,占总数的13%,显见不履职委员并非个别。 

  而由于现有管理体制上的弊端,许多地方对不履职政协委员往往采取十分宽容的态度。除了触犯刑律的之外,鲜有批评之声,更别说公布其不履职情况了。同时,时下各地对政协委员普遍实行的是终届制,加之问责机制的相对滞后,这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不履职之风的蔓延。   

  因而,山西率开先河将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委员名单公之于众,这不仅仅是对委员的一种鞭策和监督,更重要的是打破了政协委员不问责的陈规陋习,对其它各地探索如何加强对政协委员管理有一种导向和示范作用。而且,笔者相信,对不履职委员名单晒了一次、二次、三次,随之而来的必是对不履职委员的问责处理。有了问责,就有了责任担当,政协委员并非“花瓶”。 (作者: 陆志坚)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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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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