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质疑:"爱我中华"怎能成变相烟草广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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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质疑:"爱我中华"怎能成变相烟草广告
2009年01月18日 08:04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爱我中华”“双喜临门”……乍一看是挺好的公益广告,仔细一看却都有烟草公司的痕迹,甚至还挂着“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语。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一些人大代表认为,如此变相广告要不得。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厉明说:“上海等各个城市常常可见醒目的户外大型广告,印象最深的就数‘爱我中华’。一边宣传公共场所控烟,一边在大做与烟草有关的广告,使公共场所控烟的推广面临严重的阻碍。”他认为,必须禁止烟草公司播放、刊登烟草或与烟草公司有关的广告。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干部邬振伟介绍说,上海虹口区的人大代表曹永明多次在该区的人代会上提出,禁止中华牌香烟设置“爱我中华”的户外大型广告,该区人大和职能部门多次与曹永明沟通,认为区层面无法解决,相关企业则坚持认为“爱我中华”是“公益广告”。为此,邬振伟在上海市人代会上提出了《关于界定“爱我中华”户外大型广告是否属于香烟广告的意见》,并把曹永明的相关意见作为背景资料。

  邬振伟还出示了曹永明在某地拍摄的一幅“爱我中华”户外大型广告的照片,右侧赫然写着“吸烟有害健康”6个大字。

  上海市健康教育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曾经将所有涉及烟草的户外广告全部取下,包括“爱我中华”等,但是两个月后,这些广告又重新出现了,现在仍醒目地矗立在一些道路两侧。上海即将迎来2010年世博会,理应在控烟方面作出表率。

  厉明对记者说,此类变相广告不止“爱我中华”一个。他说,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控烟形势十分严峻。我国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但是在无烟草广告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记者 仇逸、杨金志)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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