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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怎么办?最高法回应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9: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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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因各种原因,有些企业债台高筑、濒临破产,处于无人员、无财产、无办公场所的“三无”状态,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这种情况下,法院执行中是不是没有尽力就终结本次执行了?终本了以后是不是就不管了?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何东宁表示,就终本程序中是否“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一项,人民法院不仅要对申请执行人而且要对其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不仅要通过查控系统进行线上查询,而且要进行必要的线下实地调查;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且拒不交出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调查措施;总之,要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尽可能地采取调查措施查明财产情况,并且将财产调查情况如实记录入卷。

  何东宁强调,终本后并不是就不管了,恰恰相反,我们将这类案件纳入终本库进行专项管理,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财产。另外申请执行人发现新的财产线索也可以向法院提供,一旦发现财产就会立即恢复执行。(记者 单璐 制作 李佳励)

责任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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