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落户政策“新十条” 放宽集体户落户和租房落户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5: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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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沈阳市多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期备受关注的沈阳落户政策“新十条”。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勇在发布会上介绍,现在沈阳市14个分、县(市)局的城镇地区派出所共101个,均设立了派出所集体户,政策措施实施后, 在沈阳没有落户地的外地居民,可以在就近就便的城镇地区派出所集体户办理落户。

  租赁房屋落户,在个人住宅、商业用房、企业经营长租公寓进行租赁房屋的,不受房屋面积限制,需要有签订半年(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在该地实际居住,可以办理落户。经房主同意后,可以将户口落在租赁房屋处,也可以落在租赁房屋所在辖区的派出所集体户。

  在此次政策中规定的“近亲属”范围是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儿媳、女婿。

  (记者 禹瑞斋 沈阳报道)

责任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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