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骨铭心不是比喻而已。
以前被视为离经叛道的纹身,随着在明星群中藏头露尾到大鸣大放,纵使未必是普罗大众的“装饰”,至少可以被视作某种小众潮流。可是,没有纹身瘾者可能都会奇怪,除了有型漂亮以外,还有什么原因让人承受纹身的痛苦,以及如影随形的印记呢?
最近看了一个介绍外国纹身店的电视节目,才知道很多人认为,纹身原来有“刻骨铭心”的作用。纹身虽是皮肤表层上的“整色整水”,并非刻入骨头,但是,纹身枪一针一针地刺进人肉画布,当中痛楚大概深入骨子里吧。刻骨之痛所为何事?由纹身的主人翁细说由来,身上的图案都是铭记于心的人和事。
有人用纹身纪念他人。少女用纹身纪念逝去的祖父,纪念亲人之余,也是一场谢过养育之恩的成人礼。也有人用纹身纪念英年早逝的好友,言者哽咽地诉说一段深厚的感情,把对方记住的方法,就是把友谊带在身上。
有人用纹身反省过去、庆贺重生。纹身者用宗敎的、神话的、动物的、植物的、西方的、东方的各种标志,用自己的解说刻上过去和未来,警惕自己珍惜重新做人的机会,别再重犯过去的错误。当事人的自述表现出重生的决心,可是,不知何故,图案却往往看来吓人。
有人把爱刻在身上。很多八卦杂志都有这种故事:某明星为了某段感情,在身上某部位纹上一个爱的印记。但是,悲观者往往想象:当爱情消逝,某明星有了另一段感情,这个爱的印记要如何处置?把现代爱情记在身上,果真需要极大勇气。如果想把真爱刻在身上,又怀疑恋爱是否恒久,倒不如另选对象。有人把初生孩儿的名字纹在身上,这份爱大概可以永保耐用吧。
这些纹身故事,听来确实动人,可是,多事一想,既然铭记于心的事情,必然长存心里,有需要在臭皮囊再刻上记录吗? (摘自《澳门日报》;柏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