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是一个叫许多计算机用户,尤其是大型公私机构计算机保安主管头痛的人物;因为黑客会入侵他们的计算机系统,轻则搞些小破坏,恶作剧一下,比如在公司主页上留下豪言:“某某公司计算机被我攻破了!”重则嘛,当然是计算机犯罪了,比如盗取客户数据以图利等等。
不过,对这种负面形象,很多自称“黑客”的人是不认同,甚至要划清界线的。他们说,“黑客”一词来自英文Hacker,据网上维基百科的解释,是指“一个对(某领域内的)程序语言有足够了解,可以不经长时间思考就能创造出有用的软件的人。”同时,“喜爱编程并享受在其中变得更擅长于编程的人。”也就是说,Hacker指那些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计算机专家,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
对于那些搞恶意破坏,尤其是计算机犯罪的人,Hacker是不承认其黑客身份的,而是另起一词以名之:Cracker,国内译作“骇客”。那些黑客说,Hacker是建设,Cracker是破坏。
不论是黑客或骇客,计算机高手中有败类是不争的事实。近日,国内就有某网站,公然兜售黑客服务。除一般的协助建立网页服务外,其主要卖点,便是从事非法的入侵他人计算机活动,声称能专业破解网站、软件、邮箱;其基本收费是:一个邮箱三百块人民币,一个服务器一千块,价钱按“工作”难度而定。
网站主持人非常清楚自己所作所为是非法的,故他们的网页只简单的寥寥几行字,提供一个联络方式就算。网主清醒地意识到“这是犯法的,如果建个网站,会很麻烦,例如:您破了别人的网站,别人肯定会报警,您自己的网站会有很多地方涉(泄)露自己的IP,后台可以涉(泄)露,一旦有人举报了,网站就会封掉。”
有好的计算机技术却明知故犯地以之作非法用途牟利,这种骇客实在可恨,真希望有正义的黑客能出来教训教训这种家伙! (摘自《澳门日报》;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