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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在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指出,城市发展应有多样性,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在周末等合适的时间甚至可以放开管制。这种宽容的心态,在内地引起了广泛的共鸣。
仇保兴说:“我们的城市应该宽容,应该让他们有合理的分布,给予更多的引导。国际上任何一个大城市都有跳蚤市场。小商小贩的分布反而能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活力。在国外,很多大城市,到了周六周日,在许多大街上,对小商贩都完全处于不管制的状态。”的确,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至九十年代末,内地城市的“跳蚤市场”比比皆是,既方便了市民,也活跃了市场。
但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城市化的到来,失业人口摊贩化、摊贩群体弱势化、摊贩经营非法化等问题纷纷出现,使街头小商小贩的管理成为城市治理的难题。因而,不少地方把小商小贩当成城市“毒瘤”,抱着“严厉打击”、“坚决铲除”心态,必欲“连根铲除”而后快。实际上,这既是对城市管理的无知,也是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亵渎。
据报道,安徽合肥市市容局提出创建“无摊城市”目标,主要措施是全部拆除脏破、杂乱店的招牌,彻底取缔占道摊点,引导经营户入室、入场经营。此举立即在市民中引发争议。市民质疑说:“无摊城市”就是“文明城市”吗?而在新疆的乌鲁木齐,却截然相反:在当地,由小商小贩唱主角的“夜市经济”已成为城市品牌,且多达七十多处,进入门槛极低;除夜市外,乌鲁木齐对街边小摊也很宽容,很少查处没收。当地政府认为,小商小贩属于城市经济体系的一部分,并且是蕴涵充沛活力的一部分,只要管理、引导得当,甚至可成为城市的“宝贝”。
当然,允许小商小贩存在的确会给城市秩序带来一些冲击,但正如乌鲁木齐管理部门所坚持的:“乱”并非放开之错,而是因为管理没能跟上。只要城市在相关立法上细致、完善,在执法上严格而不失温情,为小商小贩提供优质的管理与服务,就没有必要杞人忧天。
在人的权利中,生存权是最根本的。一个城市的公共管理,如果不能维护市民的生存权,市容再整洁又有何用?城市管理再有序又有何用?同样,城市的整洁安定和管理有序,必然是建立在居民安居乐业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一套机制保证包括小商小贩在内的全体居民的安居乐业,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只能是空谈。
近年来,中国法人企业数量的增长相当缓慢,国有和集体企业数量呈大量关闭状态,外资和非国有集体企业登记增长率也呈下降态势。由于相关政府部门对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预算外收费、罚款大幅度增加,矛盾、交叉、多重、恶意执法检查太多太滥,加上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相关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各种隐性公关成本大幅度上升,导致企业数量增长日趋缓慢,个体经营户大量倒闭。
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资料显示:一九九九年全国实有个体工商户三千一百六十九万户,到二○○四年,下降为二千三百五十万户,六年间净减八百一十万户,平均每年减少一百三十五万户。
企业和个体户的大量倒闭,为本已非常严峻的就业形势雪上加霜。当人们关注农民工、下岗工人时,城镇中新生的无业、失业人口也在增加。这种趋势应引起高度警惕。因为大量失业人口的出现,必将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促使各种执法队伍更加膨胀,这样的恶性循环是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宽待小商小贩,无疑是增加城市就业机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其中一条出路。
(摘自澳门《澳门日报》9月25日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