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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垃圾”入境有法可依?

2007年01月16日 10:54

  英国的天空电视台近日报道,素有“欧洲垃圾箱”之称的英国,正在每年向中国倾泻大量的垃圾废物,已经对一些地方的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看到这样的新闻,不但让人义愤填膺,还让人倍感羞辱。为此,我们需要更为冷静的思考,以防止愚蠢的事情再度发生。

  法律缺口须堵上

  首先,我国法律上留下的缺口该由谁来堵上?2004年,我国修订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可第二十五条同时又规定,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

  笔者猜想,许多“洋垃圾”极有可能就是根据这个“第二十五条”留下的缺口进入我国的;而且,法律上这个缺口的存在,也许是迫于国际公约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压力。那么,既然我们暂时不能将一切“洋垃圾”拒之国门之外,那就该利用好国际公约中一些有利的规定,理直气壮地将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洋垃圾”拒之国门外。

  为此,有关监定部门应该以严格的执法来堵上法律留下的缺口,让那些无良之人无漏洞可钻。同时,有关部门的执行标准应该更具有可执行操作性,不要给任何有害“洋垃圾”留有余地。

  媒体要起监督作用

  其次,我们的媒体是否要感到脸红?当人们追问那个昧着良心坑害自己同胞的“中国进口商”是谁?监管方在哪里?笔者在想,“洋垃圾”长时间的输入我国的“莲角”镇,我们当地的媒体是否尽到了责任?为何没有见到本土他们没有发出自己的声音呢?他们是否应该感到脸红?

  在信息时代,媒体监督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环境保护上,我们希望媒体能担当起一个“牛蝇”的角色,需要那些有良知、责任心的媒体不停的叮咬,并形成极大的社会效应,让洋垃圾无容身之地。最后套用一句广告词来表达笔者的期盼,想想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媒体人的责任……

  另外,对待“洋垃圾”,我们固然不能手下留情,而对待本土垃圾亦不能法外容情。只要人类需要生活,各类垃圾的产生就无法回避。目前,我国正在扮演“世界工厂”的角色,慎防没有完成“中国创造”蜕变之前就已堕变成“世界垃圾厂”。故此,我们需要更多地发展循环经济,并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办法处理各类垃圾。可喜的是,我国已有许多地方都提出了“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但这不能成为一种口号,而需要我们的实际行动。

  (摘自香港《大公报》;作者:王耘生)

 
编辑:魏恒】
:::相 关 报 道:::
·英国垃圾侵入中国调查:佛山一村边河水已全变黑
·环保科学家:中国已成世界最大电子垃圾倾倒场
·广东检验检疫部门查获一批废旧电子零件等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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