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日华人偷渡者发生劳灾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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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日华人偷渡者发生劳灾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2009年12月29日 16: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29日刊发一位旅日华人偷渡者发生劳灾以后的故事,透视出一大批“亡命闯天下”的人在日本经济不景气过程中的遭遇。

    文章如下:  

  他说,他的名字叫李义华。当然,这不是他的真名实姓。我在想,当一个人需要把自己真正的名字悄然隐去的时候,他胸中一定揣有所追求的或者所回避的愿望与现实。

  果然,他说实话了,说自己是坐船来的。至于上船的时间、在日本登陆的时间以及登陆的地点,他都说“不知道”、“不清楚”,强调在日本登陆的那一天已经是“深夜”了。

  我觉得自己不便于过多地追问。从他吞吞吐吐的回答和一阵青一阵白不断改变的面容来看,我以为他已经明晓了日本法律上的一个大漏洞:外国人偷渡者被日本警察或者入管局方面抓住以后,只要咬紧牙关不说出上岸的准确时间和地点,就不会以“不法入国罪”被起诉,其结果只能是被“强制送还”回国。

  随着交谈的深入,他渐渐敞开了心怀。今年,他已经51岁了。他说:“从1988年福建有人开始来日本上学,我就想来日本。我先后6次花钱,托人帮我办理来日本的手续,但6次都失败了。给我办理手续的人说‘你没有去日本的命,算了吧’。我这个人很倔,偏不认这个帐,为什么别人能够去日本,我就不能去?后来,我是坐一条运沙子的船来的,只有10个人。我们在路上走了7、8天,我老婆带着儿子、女儿在家里也哭了7、8天。她们得不到我的消息,以为我让鱼给吃了呢。可以跟你说,那坐船的滋味真不好受,我们10个人差点没有在船舱里给憋死。不过人家事先给我们说好了,成功率是100%。所以,他们的要求是,第一,船上只可以运10个人,不许多上一个人;第二,20万元人民币必须在上船以前交齐。当时,我东借西借,到最后也只凑齐了19万元,好说歹说人家才让我上了船。我借的钱,利息是3%啊。”

  “‘心’字头上一把刀,忍”和“不蒸馒头‘争’口气”,这是中国社会上流行的截然相反的两种生活哲学。李义华显然选择的是后者。他说:“我家祖传是修理手表的。到了我的手里,家业有了发展,我们开了一个销售手表配件和手表的商店。这就像日本现在一些汽车制造厂一样,他们原来是搞汽车配件的,发展起来才制造汽车。”

  李义华还介绍说:“现在手表店的买卖不好做了。过去,人家提起手表来,都当作宝贝一样。现在,谁家说起手表来,都把它看作是玩具。当年,我搞手表这个行当的时候,听人说外国人已经把手表当作玩具了,我还不相信。没有想到,现在我们也遇到这种事情了。我出来以后,我的老婆和我的女儿在手表店做买卖。”

  为了轻松一下气氛,我换了一个话题,问他:“你长期在外,不担心老婆跑了吗?”他认真地摇摇头说:“不会的,我老婆不是那种人,我也不是那种人。我们是为了过好日子,两个人才暂时分开的。”说到这里,李义华的眼圈开始潮湿红润了。

  离开家园,暂别妻女,李义华的心中,有着情,有着爱,有着人生的新目标,有着锲而不舍的追求。

  这些,或许不被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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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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