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日华人偷渡者发生劳灾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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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日华人偷渡者发生劳灾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2)
2009年12月29日 16: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突然被解雇

  命运之神似乎在捉弄李义华。

  2008年11月9日晚上10点半钟左右,李义华在所在打工公司的冷冻库搬运生鱼的时候,不慎摔倒了。

  当时,他挣扎着从地上趴起来,忍着疼痛。但是,这种疼痛是难以忍受的,大约20多分钟后,公司叫来了一辆出租汽车。

  第一家医院,给李义华诊断出“左前腕骨骨折”。但是,还有他们认为诊断不出来的。

  第二家医院,给李义华诊断出“末梢神经障害”。这样,李义华休息了20多天。

  那以后,李义华又去上班了。中国有句俗话,叫做“伤筋动骨一百天”。我问李义华:“你为什么不等伤好后,再去上班呢?”

  李义华的回答非常坦率:“年底工作忙,每天可以挣1万多日圆。当时,我休息了20多天,虽然说可以拿到休业补助,但只是拿到日工资的70%。”对于这种回答,采访了不知多少旅日中国人的我,没有能力回答什么。

  让李义华更加不幸的是,2009年3月23日,他突然接到了公司的“解雇通知”。

  这个通知上面写着:解雇理由:根据弊社就业规则第48条第4项,在有不得已的理由时,特别是在事业结束或者缩小的时候,此外,在由于经济状况而有必要对人员进行整理的时候,可以解雇员工。这次解雇的具体理由是:1、川崎工厂的关闭和(有)中岛外加工工厂的关闭;2、由于金融形势,公司已经得到银行的融资;3、由于长期经济不好,公司的利益已经无法确保;4、基于上述理由,公司已经无法支付工资。”

  看着这纸“解雇通知”,李义华有些不知所措了。是啊,他的身份、他的经济收入、他的追求,可能都因为这样一纸“解雇通知”而爆光和破灭。

  李义华喊叫起来:“你们一下子募集了10多个中国人,为什么偏要解雇我呢?我伤还没有好就来上班,工作哪点不好?我的劳灾保险还没有解决,以后我去找谁?你们不应该这样无情地对待我!”

  这样,李义华找到我,叙述了事情的前前后后,并且说这家工厂内大约有近百名中国人偷渡者和超期滞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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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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