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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军规”是纸上谈兵?
2007年08月23日 14:5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主持人:

  中国互联网协会(InternetSocietyofChina)日前发布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鼓励博客实名注册,谋求博客服务业健康有序。这组博客“军规”鼓励博客服务提供者对博客用户实行实名注册,包括用户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同时要求博客服务提供商对实名博客用户信息进行安全管理。

  公约说,博客服务提供者与博客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博客用户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文明使用网络,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以及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二是保证不传播侮辱或贬损其他民族、种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信息;三是用户保证不传播造谣、诽谤信息以及其他虚假信息,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四是保证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五是用户保证对跟帖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帖信息;六是博客用户保证不利用博客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无疑,自律公约对于一直管理松散、且在中国有巨大发展前景的博客产业具有指导性作用。问题是,一纸公约无论于供应商或是博客写手而言,约束力体现在哪里?

  大众评判台

  励俊:不具可操作性

  《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只是一种变相的博客服务商免责声明。首先在博客服务提供商安全管理能力层次不齐的情况下,实名注册只能是一句空话;其次要求用户保证传播信息“六不”,而实际上缺乏法律支持的个人条款很空洞,不具备操作性。

  林永泉:从无到有是进步

  网络语言暴力早已令人堪忧,作为语言暴力的主阵地,博客一直处于一种松散的管理状态,更不用说立法规范了。而对于长期享受高度自由的博客们,骤然加之以强硬法律约束,恐怕也不合适。由行业协会牵头出台这样一个“公约”,不妨将其看作一个治理水平提高的信号,而无须苛责其实用价值。

  易繁:起码有道德约束力

  虽然从现象上看,这样一个公约无论是对谁都没有什么制约作用,但起码从道德层面,这个约束是存在的。博客供应商应以准则来管理自己的产品,博客作者则更应用这个起码的道德标准来管理自己,并应尽量使用实名。

  厉彦虎:谁愿意压抑自己

  互联网本来就是个自由的虚拟空间,在网上你可以毫无遮拦的表达你的观点和思想,既然有这样的一个空间,谁会去压抑着自己的想法而去自律呢。

  郝彬彬:几乎没有可能

  公约也好,法律规定也罢,还是要从整个网络的环境建设来考虑,在网络庸俗化不改的前提下,单纯纠正博客几乎没有可能。(凌建平 郝匀嘉)

  ◆沸点特稿

  以“公约”的名义,我顶!

  实名制话题由来已久,坊间也出现过很多传闻,可以说,“博客实名制”和“3G”一起构成当今中国IT行业最热门的两大传闻。这次《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的发布,我是持“力挺”的态度,理由如下:

  首先要注意的是,在公约中对于博客实名制并非强制,而只是“鼓励”。这种“柔性”的博客管理方式,去除了行政强制的硬性,更容易让网民接受、社会认可。其实,中国互联网协会作为一个带有官方背景的民间团体,本来也没有强制的权利。总之,以“公约”的名义,以“鼓励”的方式,这种做法是值得称道的,体现了对“博客意”的尊重。

  其次,是否实名制,博客具有选择权。数千万博客中,真正的恶意博客还只是占少数,大多数网民开博的动机是纯的。善良的人们需要的是引导,而最反感的就是强制。如果非要强制实行博客实名制,势必会因小失大。现在,选择权给了博客自己,协会只是喊了嗓子口号而已。

  第三,博客实名制甫一提出,就立即遭到了一些网民的强烈反感,主要诉求是妨碍了博客们的自由。从小学开始,每个人都会接受“自由”和“纪律”的辩证关系的教育。这个公约如果是一个 “纪律”的话,只有多了诸如此类的等等“纪律”,才更能保证博客们的“自由”。完全自由的、没有秩序的市场是很危险的,往往结果是连这个市场也会被毁了。

  第四,博客也需要净化,比如要净化“带头大哥”之流。在博客的世界里,充斥着大鱼小鱼虾米等,无论原创还是转载,也无论大侠还是草根,你都会拥有一个属于你自己的空间。千百个小小的空间,组成了博客这个大家庭。十指不齐,博客无序。就好像现实生活一样,就好像社会百态一样,人们都需要净化的世界。“带头大哥”就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当然,就像无法我们无法彻底净化现实世界一样,净化博客也不能达到理想境界,只能是相对的努力。

  最后,其实很多人已经实名制了。每个人的好友中,估计都有一部分人已经先行一步了。实名制也有很多好处,比如著作权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等等。(刘兴亮 大度咨询副总裁)


 
编辑:席梦婷】
:::相 关 报 道:::
·《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公布:博客要守"19条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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