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8年第四季度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质量监督抽验结果,其中,十滴水、复方丹参片、麝香壮骨膏等14种药品被曝不合格。
这次共抽检药品4057件,其中139件不合格;抽检医疗器械45件,全部合格;抽检药包材58件,其中9件不合格。在被曝不合格的14种药品中,具体包括广西广明药业有限公司的十滴水(070702)、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的复方丹参片 (20080801)、武汉巨能金匙药业有限公司的清热解毒口服液(10ml、20060304),均为含量测定不合格;重庆制药九厂的麝香壮骨膏 (20080602),其含膏量不合格等。
此外,被通报的3种不合格药包材还包括,通州兴扬药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低硼硅玻璃安瓿(2ml、080606),其折断力等不合格;浙江省海宁县毅峰药业包装有限公司的口服液体药用聚丙烯瓶(500ml、20080601)和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聚氯乙烯 固 体 药 用 硬 片 (98mm、200807211)等不合格。
目前,对抽验出的不合格药品、药包材和医疗器械单位,各区(县)食药监分局、市食药监局稽查大队等,将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列》等依法查处,并对其实施跟踪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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