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3岁幼女注射鱼腥草针剂身亡 父亲告卫生局不作为
2007年06月21日 14:16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如果卫生局在武汉发生第一起鱼腥草针剂害死人的事故时,就重视此事,采取积极措施,也就不会接二连三地出事,我的女儿也不会死。”昨日,武汉市民曾某状告武汉市卫生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在江岸区法院开庭审理。

  “之所以打这场官司,是因为我希望女儿就是这类悲剧的结束。”42岁的曾某说,他以前是武汉某汽车厂油漆工,38岁时才有了女儿。2006年5月27日,3岁的女儿因咳嗽到武汉市汽车配件厂职工医院看病,在注射新鱼腥草时,因急性药物过敏性休克而死亡。曾的妻子因此患上了忧郁症,至今还在海南治疗。

  曾某说,他当时以为自己的女儿倒霉,成了注射新鱼腥草致死的第一例。但查询的结果让他痛不欲生:早在去年4月18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就下发了紧急通报,要求我省各医疗机构密切关注该药品的临床使用安全。曾某认为,武汉市卫生局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医院注意,导致女儿成了武汉地区第五个受害者。

  曾某请求法院确认市卫生局没有履行预防、控制等法定监管职责,同时请求法院向卫生局的上级单位提出司法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武汉市卫生局的代理人说,叫停使用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是国家药监局的职责,武汉市卫生局没有权力这样做,他们不存在行政不作为。他还说,实际上,他们在第二天即2006年5月28日,就向各医院下发通知,要求慎用鱼腥草针剂。

  法庭将择日宣判。据悉,曾某还起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硚口区卫生局,武昌区法院和硚口区法院已分别受理。(胡勇谋 刘汉泽 汤威 钱路萍)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