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月大男婴患病三天夭折 三医疗机构判赔47万——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七个月大男婴患病三天夭折 三医疗机构判赔47万
2009年01月05日 16:5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七个月大的男婴辗转三家医疗机构奔走治疗,在患病短短三天后不幸夭折。家属因此和三家医疗机构对簿公堂,索赔104万元。

  昨日(1月4日),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一审认定,三家医疗机构在诊疗中均有过错,赔偿男婴家属47.5万元,其中村卫生所赔26万元,岛外医院赔19万元,岛内医院赔2.5万元。

  2008年4月27日,张先生刚满七个月的儿子身体不适,到村卫生所就诊,但病情未见明显好转。29日下午,张先生赶忙带儿子到厦门岛外一家医院就诊,诊断病情为上呼吸道感染。29日下午,张先生对儿子的病情仍放心不下,将儿子送往岛内一家医院急诊。经诊断,男婴患重症肺炎、伴有心力及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重度脱水等症状。在紧急抢救约三小时后,男婴不幸夭折,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

  经司法鉴定,男婴死亡病例不属医疗事故,但诊疗中三机构都存在诊疗不足。因没有尸检,不能确定三所医疗机构的诊疗不足与患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东快)

【编辑:朱博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