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入院两小时后胎死 脐带绕颈院方称按程序来——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孕妇入院两小时后胎死 脐带绕颈院方称按程序来
2009年02月03日 17:51 来源:海峡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妻子肚痛即将分娩,家住漳州龙海市浮宫镇海门岛的高先生一家急忙雇车将她送到龙海市第一医院。可是两个小时后,医院却告知,胎儿已经死亡,死因是脐带绕颈。

  “为何之前检查都好好的?为何发现胎心异常时,医院不采取紧急措施?”高先生一家质疑是医院抢救不及时,导致胎儿死亡。

  家属:医院抢救不及时 导致胎儿死亡

  高先生说,大年初四(1月29日)晚上,他的妻子张女士突然腰酸肚子痛。村中的“产婆”检查后表示,产妇快要分娩,家人赶紧雇车将妻子送到龙海市第一医院。

  高先生向记者出示的一份“龙海市第一医院临床护理记录单”,显示了产妇入院后的整个经过:当晚10时14分,张女士入院并接受了检查,检查结果产妇和胎儿都很正常;10时25分,医院给予张女士二级护理,并给其吸氧,同时为胎儿做“胎心监护CST”;11时30分,“因胎心监护提示频发不规则减速,考虑脐带绕颈可能性大,给予输液以改善母儿循环”;第二天凌晨0时30分,“监护未闻及胎心,给予急诊,彩超显示胎死宫内”。

  凌晨0时58分,医院出示的彩超检查报告单显示,“胎死宫内、脐带绕颈两周”。

  胎儿死后,高先生一家沉浸在悲痛之中。高先生质疑道,“为什么之前在其他医院检查都没有发现胎儿脐带绕颈?为什么检查出胎心异常后一个多小时,医生都没有采取措施,只是简单地输液?”高先生一家认为,医院抢救不及时是导致胎儿死亡的主要原因。

  高先生说,事后医院表示要赔偿5000元钱并免去住院费用,“我们一家人都不肯,孩子说没就没了,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

  医院:胎儿属于突然死亡 医院是按程序来

  昨日下午,龙海市第一医院分管妇产科的洪副院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洪副院长表示,高先生的胎儿属于突然死亡,医院并没有过错。

  洪副院长介绍,医生发现胎儿的胎心异常时,“胎心是126,只是比之前要低,但也还属于正常范围(120-160)”。于是医生就为张女士输维生素C和葡萄糖,给胎儿补充营养和氧气。但是输液进行到1/3左右时,胎心监护显示胎儿已经没有了心跳。

  第二天将胎儿生出后,医院发现胎儿存在脐带绕颈两周和脐带附着异常的现象。洪副院长说,胎儿脐带绕颈加上脐带附着异常,这导致脐带与胎盘连接处在分娩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分离,使得胎儿血液被阻断而窒息。

  洪副院长表示,出现分离是一瞬间的事情,医院没有办法预料。

  对于入院时为何没为产妇做彩超,洪副院长说,当时产妇家人出示了一份2008年11月3日在龙海市第二医院做的彩超,“既然同级医院做了,按照约定是可以作为参照的,我们也不能重复检查。”而二院的彩超显示,胎儿一切正常,并没有脐带绕颈的现象。

  对于家属质疑的为何不马上采取剖腹产,医院的吴院长表示,首先医院不知道胎儿存在脐带绕颈的现象,而且脐带绕颈并不能作为剖腹产的依据。洪副院长补充说,胎心异常原因也很多,胎儿在睡觉时胎心也会有异常,“我们不可能说发现胎心异常就马上进行剖腹产。而且胎监一个小时后才发现异常,是突然性的,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当记者问及为何胎心异常时没有做彩超时,两位院长并没有回答。

  吴院长表示,医院在这一事件上没有错,一切都是按照程序来做的。至于之前所说的5000元钱和免去住院费,吴院长表示这纯属对家属的一种安慰,并不是赔偿,“如果家属还是不服,我们建议他们去做医疗鉴定。”

  专家:发现胎心异常 应及时做彩超

  漳州市某医院妇产科专家认为,虽然胎儿在分娩期因为脐带绕颈缺氧死亡是很突然的现象,但是医院“在胎心监护过程中发现胎心异常,并且推断很可能是脐带绕颈,就应当立即做彩超”。该专家表示,因为分娩期由于胎头下坠,很可能会拉紧脐带,如果彩超显示脐带绕颈存在危险,就应当立即研究是否进行剖腹产,“输维生素C和葡萄糖是没用的。”

  同时,该专家认为,另一家医院的彩超是在两个多月前做的,医院在收治病人时就应当再为其做一次,“两个多月了,很多情况都会发生变化的。” (廖明生)

【编辑:朱博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