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季商品”质量或难保证 消费者需慎重购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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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季商品”质量或难保证 消费者需慎重购买
2009年01月19日 08:4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随着季节的变化,很多商场、专卖店等都打出了“反季打折”“反季狂甩”“特价酬宾”等广告标语,用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很多消费者都抱着反季便宜的想法前来购物。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一些商家的确是打折销售反季商品,但有一些商家销售的一般是库存、积压商品,也有商家借此销售有瑕疵的商品,更有部分商家打着反季的幌子,出售质次价高的商品。此类商品价格虽低,质量却难保证,如果在商家明示“处理品”的情况下,消费者购买后是不享受“三包”的,这时消费者要谨慎对待。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一、一般情况下,换季商品以服装、鞋帽为主,这些商品“三包”期较短,等到穿着、使用时发现质量问题,已过了“三包”期,很难维权。因此,消费者不要盲目地购买使用率不高的商品。二、购买换季打折商品(处理品除外),还应索要发票、信誉卡等购货凭证。一般的打折商品同样享有“三包”服务,消费者应主动索取相关凭证以保证能获得售后服务。三、购买换季打折商品,除了要仔细检查质量外,还要认真查验商品包装和标识。商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限期使用的商品,应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四、发生消费争议协商不成时,要及时向商品销售所在地的12315进行投诉。(李富、张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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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艳红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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