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 慎防“咸猪手”!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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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 慎防“咸猪手”! (2)
2009年08月11日 10:41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关于女性车厢的争议

  不论在日本,还是在中国,关于女性车厢的争论由来已久。

  据说,起初反对设立女性车厢的,倒不是眼睛喜欢吃冰淇淋的男人,而是女人——

  “把女人当成保护动物,桎梏于狭小的女性车厢,本身就是对我们的一种无形的折磨。我们不需要!这是在倡导男女间的不平等。女人天生‘为悦己容’,缘分妙不可言!没了男人欣赏的目光,或许,本该在地铁中擦出的爱情火花,就这样与我们擦身而过了。”女性中的浪漫派不忍因此减少与异性的接触良机;而现实派则考虑了与家人、朋友一起出行时的不便:“我难道要因此和男伴分开吗?女性车厢之外的车厢我们还可以去吗?”

  而另外一些女性意识强烈的愤青派则认为:“对部分空间性别化之后,其他空间也会相应地性别化,也就是说,除了女性车厢之外,其他车厢都会被潜意识地认为是非女性所有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想见,进入非女性车厢的女性会面临更大的粗鲁对待和性骚扰的风险,因为她们会被认为是咎由自取。” 

  而一些男性反对者则是基于对女性车厢设置的运营成本及其操作性作出的现实考量。还有男性从尊重男女平等的原则性入手,希望地铁公司也能设置男性车厢。“其实我们也有无奈,当我们被迫挤进沙丁鱼罐头一样的拥挤车厢,我们的四肢无处安放,紧贴着身旁的女性同胞,我们也浑身不自在,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迫贴上了‘性骚扰’的标签。”

  “与其将精力花在争执不休的讨论中,还不如向前走一步看看效果。许多事情不是长期无法解决,而是有关方面顾虑太多裹足不前,丧失了试一试的大好时机。退一步说,一段时间运行后,如果效果不好还可以改进,如果确实‘不帮忙反添乱’,那恢复原有的方式就是了。不试一下,又怎么知道可行不可行呢?”有人认为,水战不如实战。

  但也有人认为,试行也没有参考价值。“究竟有多少女性选择乘坐女性车厢本身就是一个不可猜测的谜。如果选择乘坐女性车厢者寥寥无几,势必造成地铁运力资源的闲置,导致运力和运量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反之,如果女性一哄而起都去挤数量不多的专用车厢,女性车厢就势必人满为患,对女性来说未必是好事。退一步讲,即使‘女性车厢’试行成功,也是以牺牲男性乘客(特别是男性老弱病残者)的权利为代价,无异于是在人为地制造新的不平等。在地铁运力不足的情况下,这样的试点还有什么参考价值?”

  对于设立女性车厢,社会学者并不赞成。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表示,设“女性车厢”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女性车厢”的论点成立,接下来是不是还要有“老年人车厢”、“残疾人车厢”、“儿童车厢”等等。设女性车厢是对精神文明没有信心的表现,女性车厢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真正应该提倡的当是女士优先等优良的礼仪和道德。

  上海大学教授顾骏也同样不赞成设女性车厢,他认为如果设立女性车厢,反而可能会造成很多问题,比如女性车厢设在车尾,势必造成众多女性乘客过度集中,反而造成拥挤和混乱。换句话说,如果地铁设置了女性车厢,那公交车呢,又该如何解决?顾骏教授认为,目前中国人的生活水准和质量还未达到男女分车厢这个程度,考虑地铁车厢的男女分离应该是更高层次的要求,而目前大都市市民更直接面临的是解决根本的出行问题,连拥挤的问题都没解决,又怎么谈得上舒适的问题呢?

  如何遏制“咸猪手”

  实际生活中,在地铁、公交车等公共空间里,女性朋友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一些挤碰在所难免,如果空间允许,上车后尽量找一个角落站立,或者与前后乘客保持一定距离站立,偶尔左右扫视,提防不良企图者。如果车内拥挤,感觉到有人实施侵犯,情节并不严重,可以选择躲避,也可以故作不经意踩对方鞋子,或者考虑利用刹车惯性将其撞开一定距离。

  女性夏天在较为拥挤又相对封闭的公共场合,如果遭到侵害,则可先以凌厉目光示意对方住手。若“揩油”者视若无睹,则不妨动用你的高跟鞋细钢跟(一件很犀利的防身武器),狠踩对方脚面,以示警醒。假如还是不奏效,就必须大声喝止。如果碰到肆无忌惮、令人恶心的惯犯老手,则可用手机暗地拍下过程,以及骚扰者的相貌,再拨110报警。在过去一些经传媒曝光的案例中,这种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此外,为了避免性骚扰,年轻女士应该尽量避免袒胸露背或穿超短裙等暴露服饰去人群拥挤或僻静的地方。如果女性受到性骚扰,千万不要隐忍不发,最好向你的朋友亲人或者信任的人倾诉,不要让它影响到你的情绪,对你的生活造成困扰。

  遇到性骚扰,寻求法律的保护当然是最优选择。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是,这一法条却很难被执法,第一是受害人羞于付诸法律程序或许自认倒霉的了事,二是像这样的案件取证困难,缺乏必要的法律证据。由于公共场所的性骚扰难以界定,骚扰者动作的持续时间并不长,而且多半只有骚扰者和被害人能感觉到,就算当场抓获了也很难入罪,所以即使受到骚扰,也只会摆脱离开了事,不会声张,免得骚扰者倒打一耙,反遭侮辱。2006年10月,上海市曾经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构成性骚扰的5种具体形式作出界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付性骚扰,我们以前一直追求道德约束,目前针对性骚扰立法刻不容缓,否则,设立女性车厢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陈耘)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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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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