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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审结首个境内外勾结黑社会案件 23人被公诉

2003年01月19日 09:16

  中新社广州一月十八日电(唐贵江钟亚雅)记者今天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该市首个由境外黑社会渗透势力与内地黑恶势力相勾结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日前已被移送法院审理,涉案的李德亮、麦国庆等二十三人将被指控犯有十一项罪名。

  检察院的起诉书称,一九九九年以来,澳门黑社会组织成员陈氏兄弟为了保证追收高利贷款,在内地发展成立了“行动组”,专门以恐吓、伤害等暴力手段在内地非法追索高利贷款,麦国庆、林长华均为该“行动组”的积极参加者。

  李德亮犯罪团伙则长期在广州从事娱乐场所安插保安“看场”、收保护费、打架滋事、非法追债等违法活动。由于李德亮与麦国庆关系密切,当麦国庆成为“行动组”头目后,双方随即相互勾结,进而形成一股更为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势力。

  在陈氏兄弟的指挥下,该组织继续在澳门赌场拉客参赌、放高利贷,然后再将借贷者的详细资料转给麦国庆等人由麦组织非法收取高利贷。对于过期不还的借贷者,则采取在其家门口或经营场所喷油漆、贴标语等手段恐吓。所追收的高利贷由麦国庆扣取所谓的活动经费后通过“地下钱庄”转到澳门。

  由于势力的扩展,该组织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其活动范围不再局限于追收高利贷,亦开始帮助他人追债,从中提成,并从事大量的非法拘禁、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在短时间内攫取巨额非法利益,经查证的已达人民币七百余万元。

  破案后,警方缴获了该组织多辆高级汽车等违法所得和枪支、弹药等作案工具。

  据悉,该案涉及的证据材料近百本之多,该案主控官认为已有充分的证据指控这二十三人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拘禁罪等共计十一项罪名。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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