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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艾滋官司已让中国人产生输血恐惧

2003年08月13日 09:41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联系电话:68994602)

  血液管理曾经出现的混乱,以及它造成的一定数量的艾滋病诉讼,已经让中国人对输血用血心生恐惧

  本刊记者/刘志明

  8月1日是孙爱鸿39岁生日。跟往年不同的是,这个生日得在官司中度过。

  两起艾滋病官司,两个艾滋病家庭

  判决早在不久前拿到,河南省巩义市法院认定,孙爱鸿因8年前的一次手术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在那次手术中,巩义市人民医院为她进行了一次输血。

  法院判令当事医院赔偿孙26.8万元。医院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还未开庭。

  患上艾滋病,对孙爱鸿无疑是极大的打击。更让她难以承受的,还是周遭亲友的态度。在当地人眼里,艾滋病不仅是一种无药治的传染性疾病,更是一种“风流病”。孙爱鸿被迫搬回父母家里 她无法在公婆家呆下去,相熟的人见了她就躲闪,婆婆更是经常当着她的面往地上猛啐。

  事情发生在2000年6月,孙突然长时间地发烧、咳嗽,她先后到几家医院接受治疗,但病情仍得不到有效控制。2002年9月23日,孙爱鸿在郑州一家医院做检查时,医生在她身上看到了手术留下的刀口,便问她是否输过血。孙猛然忆起,1995年3月,她曾在巩义市人民医院做引产手术,手术引起大出血。因失血过多,医生当时给她输了一袋血清,血压升高后,又给她输了2000CC血浆。

  孙爱鸿接受医院的建议,到河南省卫生防疫站做HIV检测。几天后,结果出来:HIV呈阳性。

  孙父60多岁了,女儿在郑州住院期间,他一直守在一旁悉心照顾。三个女儿中,爱鸿是长女,两个妹妹都是哑巴。8月2日,在记者到他家的前一天,老人刚从曾经服役过的新疆某部队回来,讨得一纸安置证明(从前未予安置),以期得到安置费,“有钱给女儿治病,救女儿的命。”

  孙爱鸿对终审判决满怀期待,她固执地认为这是她洗清冤屈的惟一途径。孙显然很看重这起官司:“这能证明我的作风没有问题。”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是一家艾滋病专科医院,孙爱鸿曾在这里接受治疗,她得以认识同病相怜的许楚楚。与孙爱鸿一样,许楚楚也是因生产需要输血而感染上艾滋病的,也在打艾滋病的官司,她在西华县法院的一审中胜诉,她的被告也不服,已提起上诉。8月6日,许楚楚的官司将在周口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

  与孙案不同的是,被许楚楚告上法庭的被告有三个:其中包括周口市卫生防疫站。

  把周口市卫生防疫站也列为被告,许楚楚丈夫的理解是,楚楚在周口市人民医院输血时,是按照医院意见,拿着医院开具的“派血单”到红十字会血站买的血,而红十字会血站是周口市防疫站的下属单位。

  楚楚已是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常客。她与孙爱鸿在这里相识,成为朋友,她们至今保持互通电话,向对方述说官司的进展。在这里,她们还有共同的相知 三门峡某地的一个小男孩,同样因贫血在当地输了200CC的血,结果感染艾滋病病毒。

  据说小男孩也在打官司,一审也赢了,后来的情况无人知晓。

  尽管事隔多年,但当时的证据——包括先后两次的住院单据、输血单据,以及其他一些相关单据,现在都在楚楚丈夫手里,这位个性坚强的男人说,这是这个艾滋病官司能够被立案且一审获胜的重要原因。

  驻马店:艾滋病官司暂缓立案

  井柏森,1994年12月15日生,在出生后不久,因脐带发炎住进驻马店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据小柏森的母亲范含丹回忆,在治疗过程中,医生说要给孩子输点血浆,当时医院没有血浆,范便到驻马店159医院血站买来血浆。第二天还要输,范又到驻马店中心血站去买。

  2000年1月11日,小柏森在驻马店人民医院检查出艾滋病。第二天,孩子离开人世。

  2000年4月3日,母亲范含丹把驻马店159医院、中心血站及驻马店人民医院告上法庭。5月30日,驻马店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蹊跷的是,至今三年,法院一直未下判决。

  在这三年时间里,范含丹多次找法院交涉,但没有结果。她问法官:南阳、平顶山等地的一些类似的案子都能及时判决,为何只有驻马店例外?法官回答:驻马店与其他地方不一样。再问,法官说:“此类案子,都得压住,要等上级研究。什么时候下判决,我们也不清楚。”

  同一个城市,张一萍的女儿刘丹丹的艾滋病诉讼案则根本不予立案。

  刘丹丹是在一次意外中从房顶摔下,被送到新蔡县医院。当时丹丹很清醒,也没有失血,只是一天未进食。医生说小孩没吃饭,要输血来增加营养,于是就给丹丹输了一袋血浆。那时小丹丹才四岁零三个月。

  之后,刘丹丹的身体变得极差,2000年12月以来,发烧不断。2001年5月,小丹丹在郑州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悲痛中的张一萍决定提起诉讼,但驻马店中院却不予立案。法院对她说,这是上级法院的规定。张多次通过律师与法院交涉,无果。

  驻马店市中级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河南省高院曾向驻市中院下了个通知,对这类艾滋病官司暂时不予受理。知情人称,这一通知下发已几年,仍没有撤。

  张一萍认为,法院不予受理原因有二:一是驻马店地区艾滋病诉讼案太多,大门一旦打开,难以招架;再则要维护当地的形象。

  2002年3月16日,丹丹在痛苦中死去。

  输血恐惧:为何不能保证血液安全

  输血,无疑成了一把“双刃剑”,它在挽救生命的同时,也会制造杀机。

  “采血、输血一定要规范,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来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血液安全。”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戴志澄教授说。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只有约20%至80%的卫生系统能够提供安全和充足的血液。超过一半的国家没有对献血者献出的血液进行彻底检验,导致很多人在接受输血时感染了艾滋病、肝炎、疟疾和梅毒等疾病。

  几位接受采访者,自身或其家属输入带HIV病毒血液的时间,都发生在1995年前后。据她们介绍,那个时候,当地对血液的采集是极其混乱的,根本无法在源头上保证血液安全。

  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许楚楚病房的隔壁,住着一位不到30岁的艾滋病患者。他是个农民,曾卖了80多次血,几年时间下来,竟用卖血的钱买了一辆车。即使在被检测出患有肝炎后,他仍未停止卖血。

  巩义市人民医院中心血站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1995年该医院输往孙爱鸿身上的血就是医院在当地自行采集的。按当时的相关规定,各县市都可以建血站自行采集血液。

  血液的管理曾经出现的混乱,以及它造成的一定数量的艾滋病诉讼,显然让人们对输血用血心生恐惧。一位巩义市民告诉记者:“现在对输血怕得要命,就是连打针都感到害怕。”而在记者采访所及的河南巩义、驻马店等地,持这样的心态者并非少数。

  在有“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之誉的河南省退休妇科医生高耀洁教授看来,即使是在《输血法》出台之后,在某些地方,采供血混乱的现象仍旧存在,而且这种现象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了危害性后果。

  商丘农民邸颖甚至是那种现场抽血现场输血的受害者。儿子邸伉伉因急性坏死性肠炎需要输血,乡村卫生院医生林芳茂建议说,库存血液存放时间长,质量差,远不如立刻从人身上抽的好。邸颖同意后,林芳茂瞬间打电话招来“血源”——农民寿小军,光棍,常到江苏徐州、山东单县、安徽萧县一带卖血——给孩子输血。

  在林的帮助下,寿小军的血液汩汩地流淌在邸伉伉的身上、血管里,最终带来了艾滋病和死亡。

  (文中部分艾滋病人和家属为化名)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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