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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句《貂蝉》扯出大官司 江苏电信遭遇百万索赔

2003年08月13日 15:23

  中新网8月13日电 “董卓霸业君侯礼,吕布雄姿天下夺。都道死生为汉室,后人怜我在三国。”这首名为《貂蝉》的七言绝句竟引出索赔数额高达150万的侵权案。

  据南京日报报道,一位网名为“白衣卿相”的年轻人王强昨站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的原告席上,他称这首诗是他几年前在“清韵书院”网站上的原创作品,而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的一套“四大美女”电话卡上印有这首七言绝句。为了争一口气,他从黑龙江赶到江苏,要求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赔偿150万。

  昨天的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原被告唇枪舌剑,大战了三个回合。

  第一回合:侵权者究竟是谁

  被告方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2001年委托深圳泽为实业有限公司制作一套“四大美人”的电话密码卡。泽为公司在选取王安石、苏轼、白居易的诗句后,又选取了一首没有作者的七言绝句《貂蝉》。然后通过竞标最终让江苏电信选中。

  王强偶然间发现了这套电话卡,并称该诗就是他本人所写,江苏电信严重侵权。被告方代理律师周红兵称电话卡是深圳泽为制作,所以江苏电信与侵权无关。深圳泽为在庭审前就被认定为第二被告。

  第二被告代理律师称,江苏电信是这套电话卡的发行方,假如存在侵权当然应该由发行方负责。

  第二回合:作者是不是王强

  “白衣卿相”到底是不是王强,是昨天庭审的焦点。虽然王强出示了网站证明、公证书等证据,但由于都是复印件而遭被告方质疑,被告还提出印章不同等疑点。

  王强对记者说,“我从初中就开始写诗,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几十首,散见在《中国诗人诗历》、《当代传统格律诗词精选》等书中。”由于《貂蝉》一诗,王强获得了“第二届网易网络文学比赛铜奖”。而这个证书也成了他证明自己身份的最重要证据。

  被告方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代理律师周红兵指出,网络是个虚拟的东西,上面的一切都可以修改。“只出示复印件和一个印章有问题的证明不能证明原告就是‘白衣卿相’”。双方为此在法庭上争辩了近1个小时。

  第三回合:150万赔偿费高不高

  由于该套电话卡发行50万套,每张面值50元,按此计算,江苏电信收入达250万。再加上律师费等,王强认为150万的赔偿数额定得很合理,“我打官司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唤醒大家的法律意识。现今网络侵权行为很多,大家都因为怕麻烦没有追究到底,结果侵权现象愈演愈烈。现在连电话卡都能侵权。”合议庭审后接受采访时说:“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最多赔50万,一般都在5000元到30万之间。”而江苏电信一名员工也透露,江苏电信在另一起电话卡侵权案中,赔偿的数额也就是1万。

  新闻链接:方寸之间也能侵权

  邮票侵权:2001年1月5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蛇年生肖邮票,同年5月21日,陕西民间剪纸艺人白秀娥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状告国家邮政局和邮票印制局在其印制发行的辛巳年生肖蛇邮票中使用了她的“蛇”剪纸,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赔偿损失100万元。最终白秀娥胜诉,被告赔偿白秀娥经济损失24万元,并当面赔礼道歉。

  门票侵权:未经摄影家胡维标许可,八达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将其摄影作品《八达岭春天》印在八达岭长城门票上。今年8月8日,胡以侵权为由,将对方告上一中院并索赔96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

  酒瓶包装侵权:著名书法家王新泉的一个草体“龙”字被安徽双轮集团用在酒瓶包装盒上,造成侵权。2003年5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安徽双轮集团赔偿王新泉人民币6万,并停止其侵权行为。(记者章杰)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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