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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结婚取消单位证明会不会增加重婚现象?

2003年08月19日 09:44

  中新网8月18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国务院令,颁布《婚姻登记条例》。新条例中取消了结婚需单位开具证明的规定,申请结婚只需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和身份证便可办理。

  有民众产生这样的担心:这可能导致的“重婚”现象。就此,专家指出重婚等问题会不会钻空子,新条例简化婚姻登记程序后,不会带来负面效应。

  根据新条例,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签署一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俗称的单身和非近亲声明书)。

  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指出,单位介绍信本身就无法确保其真实性,甚至还有个别单位因各种矛盾或者偏见借种种理由不给职工开证明,群众意见很大。目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足以证明个人的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对于身份证和户口本反映不了的内容,新条例添加了一种当事人郑重声明的形式,这种方式更为人性化。

  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杨大文指出,结婚登记要有单位证明,这是旧条例所规定并沿袭多年的规定。而新条例则取消了出具“单位证明”的规定,代之以个人签字声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婚姻自由权。

  北京大学法学院马忆南教授认为,《婚姻法》和《刑法》等法律中的一些规定可以对此起到保障作用。当事人要签署一个“本人无配偶”的声明,如果出现重婚,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个法治社会避免“重婚”所采取的一般方式,即公民自身要对法律负责。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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