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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图:开县井喷事故案六被告一审判决

2004年09月04日 19:56


图为宣判现场。








重庆民众冒雨前往旁听开县井喷事故案宣判

  九月四日上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开县“一二·二三”井喷事故案做出一审判决,六名被告重大责任事故罪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三至六年的有期徒刑,一人缓刑。作者: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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