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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为28名老外颁“绿卡” 可作为身份证件使用

2004年09月21日 20:06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女警官,九月二十一日展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新社记者:宋吉河



    担任北京农业机械化科学院的美国专家寒春,九月二十一日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到《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成为领取中国“绿卡”的第一人。中新社记者:宋吉河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为寒春(左一)等五名在北京的外国人发放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新社记者:宋吉河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一日电(记者 吴庆才)今天,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为北京农业机械化科学院的美国专家寒春等五名在京外国人颁发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他们将与其他二十三名外国人一起成为首批在北京获得“绿卡”的外国人。

  今年八月十五日,国务院颁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标志中国“绿卡”制度正式实施。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自八月二十三日受理此项业务至今,共受理、审核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换发申请三十五件,已办理二十八件。

  据介绍,这二十八名首批获得“绿卡”的老外来自欧洲、亚洲、美洲等十个国家。其中已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有六人,定居资格的二十二人。今天北京专门为其中的五名外国人颁发了“绿卡”。其他二十三人的“绿卡”近日将陆续发放到申请者手中。

  根据有关规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入出中国国境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凭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可出入境;在中国居留期间,不必办理居留证延期手续,不必每年定期缴验居留证件;在中国居留期间,长期居留地、工作地等情况发生变更的,也不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作为其在中国合法居留的身份证件单独使用,持证人在中国办理有关事宜更加方便,故媒体称之为“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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