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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出台《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2004年09月22日 15:14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一日电(记者阮煜琳)为有效地保护中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中国气象局今天宣布《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将于十月一日起实施。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郑国光在今天举行的电视电话会议说,气象探测是气象工作的基础。气象探测环境是否稳定和可靠,直接影响气象资料的代表性、真实性、比较性,直接影响到天气预报的准确性,气象台站的选址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些年来,气象探测环境受到影响的现象日渐突出。据统计,截止到二00四年七月,全国两千四百一十一个地面气象站中,观测场迁移过的气象站有一千四百四十五个,占全国地面气象站总站数的近百分之六十。有的气象站甚至迁移高达十次以上。

  郑国光认为,气象探测环境被破坏或迁移,直接影响了气象探测业务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气象资料的代表性和连续性,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浪费。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很多气象站所在位置变成市区或市中心,观测场四周存在影响气象探测设施正常工作的各种障碍物和干扰源。同时,破坏和毁坏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气象台站的搬迁缺乏严格的约束和管理,有的地方擅自迁移。

  郑国光说,《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从中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实际出发,规定了各种气象观测站和气象专用频道、频率、线路、网络等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标准。同时,对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编辑:孙何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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