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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700万巨款潜逃后藏匿天津十年 河北巨贪被缉捕

2004年10月10日 14:08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河北省一巨贪携带单位700余万元巨款在天津潜匿了10年。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办案人员,从贪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利用身份证购买移动电话,安装固定电话等查起,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

  据每日新报报道,犯罪嫌疑人宋凤树,男,44岁,原为石家庄市获鹿县石油销售公司副经理。1995年在本市大港油田用其公司400余万元先后购进五批石油直接销售后,携货款及销售款共计700余万元潜逃。

  2004年8月17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分析认为,宋很有可能在天津潜匿。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的领导和办案同志经过认真分析,决定从犯罪嫌疑人宋凤树或者其家庭成员利用身份证购买固定资产、移动电话,安装固定电话等查起。

  经过与有关经营部门联系、查询,果然发现宋利用其妻王某的身份证,分别在天津市西青区横堤外玉门路某号、和平区鞍山道某号、和平区宜昌道一居民楼安装过固定电话。根据这一线索,办案人员最后将目标锁定在和平区宜昌道居民楼处。

  9月22日下午18时许,宋出现在监控人员的视线里,其进家后被当场抓捕。(王立红、邢敢之、王京涛)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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