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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奥运冠军物以稀为贵 半块金牌获奖75万元

2004年10月12日 08:49

  中新社南宁十月十一日电 (记者蒋雪林)广西自治区政府今天在此间召开庆功会,以三十万元人民币重奖在第二十八届奥运会上获女子双人跳水金牌的李婷。李婷虽只获半块金牌,却物以稀为贵,她在广西所获奖金前后加起来共有七十五万元人民币。

  广西籍跳水运动员李婷和广东籍运动员劳丽诗合作,在第二十八届奥运会上夺得女子双人十米跳台冠军。李婷是广西唯一获得雅典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她夺奥运金牌为广西创下了三个第一:广西第一个获得奥运金牌的跳水运动员;广西第一个获得奥运金牌的女运动员;第一个获得奥运金牌的侗族运动员。

  李婷凯旋广西后,九月二十五日,广西桂林市举行庆功表彰会,桂林市政府给予她十五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十月八日,临桂县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热烈欢迎她荣归故里,李婷再获十万元重奖。至此,李婷共获当地政府奖励五十五万元人民币,企业奖励二十万元人民币。

  这位十七岁的侗族姑娘于一九九三年开始跳水训练,一九九四年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体工大队跳水队,一九九九年到国家跳水队,二00二年曾在巴塞罗那世界锦标赛上获跳水女子双人十米跳台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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