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产经资讯 |专 稿 |出 版 |广告服务|演出信息|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保监会:提供虚假保险统计信息将处十万以上罚款

2004年10月18日 10:48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负责人日前强调:报送虚假保险信息将被严惩。

  该负责人称,根据新近颁布的《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在统计工作中,对出现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有关统计信息、统计信息有重大遗漏或统计信息有误导性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机构,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出现提供虚假统计信息的、拒绝或者妨碍依法检查监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谈话、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曲哲涵)

 
编辑:德永健】
:::相 关 报 道:::
·保监会将从五大方面对保险公司的次级债进行监管 (2004-10-12)
·保监会下一步将会推动健康保险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2004-10-10)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四大原因影响中国保险业发展 (2004-10-10)
·保监会主席首登IAIS讲坛 中国获下届年会主办权 (2004-10-08)



  打印稿件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