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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事故频发 四川整治交通重罚11种违法行为

2004年10月20日 12:44

  中新网10月20日电今日开始,四川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的“60天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战役将在全省同时打响。

  华西都市报消息,造成21人死亡、3人失踪、21人受伤的“平武10·10”特大交通事故,是此次大整治的直接导火索。四川省公安厅日前决定,从10月20日到12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整治路面行车秩序。

  四川省公安厅严令指出,再有哪个地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支队长和政委将引咎辞职,或建议上级机关直接撤职。

  四川省公安厅要求,要组织一切可以上路的警力,投入整顿战役。除特大城市成都以外,各地要减少城区执勤民警,把主力全部放到路面。支队主要领导上路时间不少于20天,其他支队领导不少于30天;大队主要领导上路时间不少于40天,其他大队领导不少于45天;各交警大队民警平均上路执勤时间不少于50天,中队民警平均上路执勤时间不少于55天;各交警支队机关民警分期分批深入联系大队、中队,人数比例不得少于70%,平均每人上路时间不得少于30天。

  据了解,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车等11种严重违法行为,都将遭到严厉打击,即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顶格处罚。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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