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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普遍“减负”超三成 农村分配秩序好转

2004年10月21日 07:56

  中新网10月21日电 记者从20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农业税收工作会议上获悉:以取消“三提五统”等税外收费、改革农业税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自2003年在全国全面铺开以来成效显著。全国农民普遍“减负”30%以上,共计减轻农民税收负担280亿元左右。

  据人民日报引述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4个省、市全面免征农业税;上海对农民免征农业税,浙江、福建对计税土地面积上的粮、油作物免征农业税;另有16个省的268个县免征了农业税,比年初财政部统计预计免征农业税的6个省134个县增加了一倍。通过免征农业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全国共减轻农业税负担约220亿元,加上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共计减轻农民税收负担280亿元左右。通过改革试点,全国农民普遍“减负”达30%以上,农村分配秩序明显好转,涉农负担恶性事件和案件大大减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这位负责人说,到2003年底,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共落实灾歉减免151亿元、社会减免50.92亿元、种粮大户减免2.67亿元,受益农民人次累计达6.14亿。同时,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也取得很大成就。2003年全国耕、契两税收入达到451.8亿元,其中契税359.43亿元、耕地占用税92.37亿元,分别比1999年增长239%和163%,大大减轻了改革减负所带来的财政减收压力,保证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为改革作出了又一重要贡献。(曲哲涵)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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