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产经资讯 |专 稿 |出 版 |广告服务|演出信息|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河南出台规定省管企业若欠职工工资领导不准买车

2004年10月22日 12:36

  中新网10月22日电 河南省廉自办、省国资委日前专门出台了《省管企业领导人员配备更换公务用车的暂行规定》。

  《规定》特别强调,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以及亏损企业,不准为领导人员购买更换公务用车。

  河南日报报道,《规定》指出,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的配备和更换实行编制管理和价格控制,具体标准如下:

  省管企业领导人员配备公务用车原则上执行同级省管干部的乘车标准,如系经营需要,经批准可适当放宽;

  省管特大型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公务用车最高不得超过省(部)级干部乘车标准,其他省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公务用车最高不得超过副省(部)级干部乘车标准;

  省管企业子(分)公司或二级单位领导人员配备公务用车原则上执行县(处)级领导干部乘车标准,如经营需要,经批准,最高不得超过市(厅)级干部乘车标准;

  各企业配备更换其他公务用车执行县(处)级乘车标准。

  就企业配备更换公务用车,《规定》作出“五不准”规定:不准购买豪华进口小汽车;不准对领导人员乘坐的小汽车进行豪华装饰;小汽车的报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不准将企业购买的小汽车入户私人名下;不准将企业小汽车供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使用。(宋华茹)

 
编辑:邱观史】
:::相 关 报 道:::
·河南侦破跨省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涉案金额1.57亿 (2004-10-18)
·河南省首例艾滋患者敲诈杀人案被依法提起公诉 (2004-10-17)



  打印稿件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