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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扶贫款被套取七万元 河北两名贪官被判刑

2004年11月01日 09:05

  中新网11月1日电 《人民日报》消息,河北省国税局审计处原处长高瑞玲因非法套取扶贫款,近日被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案犯无极县司法局原局长李记芳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2001年下半年,高瑞玲通过河北省财政厅有关工作人员审批发放省扶贫资金的职务行为,由李记芳从中联系,将扶贫款10万元发放给不具备享受扶贫资金资格的无极县七汲镇蔡庄村。2004年4月至6月间,高瑞玲又授意李记芳按事先约定向该村索要部分扶贫款。后来,李记芳分两次从该村取出7万元,并将其中5万元交给高瑞玲,将2万元据为己有。(王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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