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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者维权任重道远 专家吁出台维权法律依据

2004年11月08日 08:03

  中新网11月8日电 11月8日是记者节。《法制日报》今日刊载新华社文章称,当全国的新闻从业人员庆祝这个不放假的节日时,一项调查结果却显示超过半数的记者在新闻采访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阻挠。

  报道称,中国记协维权委负责人指出:“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正常的新闻采访中,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维权委接到的投诉中,大部分是在采访过程中,尤其是在舆论监督采访中受到阻挠、打骂、围攻、毁损设备甚至是非法拘禁、打击报复。此外,新闻单位和记者受到纠缠的事情也常有发生,影响了正常工作,有些甚至产生新闻诉讼,因为司法实践中一些尺度不好把握,所以很多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记者的合法权益为何会屡屡受到侵害?中国记协维权委的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客观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维权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目前记者维权主要依靠宪法、民法、刑法等,虽然也出台了有关新闻工作者的司法解释,但只是原则规定,不够细化,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掌握尺度。同时,有些地方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新闻报道限制较多。当然,一些记者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较差,法律观念淡薄,也成为权益遭受侵害的主观原因。

  在舆论监督不断加强的情况下,怎样为记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和保护?这不但是记者面对伤害、阻挠时的困惑,更成为各界有识之士关注的问题。

  但从整体上看,新闻维权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如何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媒体记者、法学专家等提出四大建议:一是采访要深入,报道要客观、真实、公正、全面,尤其是批评报道,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和原始采访资料;二是新闻工作者要学法懂法,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对有危险的采访,应与当地公安部门、执法部门及时沟通,力争得到他们的支持;四是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要及时报警或到有关部门申诉。

  报道最后援引中国记协维权委负责人的话强调说,“减少侵权事情的发生,记者的自律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广大记者应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业务素质。同时各媒体也要加强记者权益保护工作,关心记者工作生活健康状况。”(张景勇、陈菲)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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