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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浦北特大烟花爆炸事故三名责任人被提起公诉

2004年11月10日 10:39

  备受关注的广西浦北县“10·4”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责任人马德忠、黄秀娟、马劲,近日被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犯罪提起公诉。

  10月4日15时30分左右,浦北县白石水镇长岭烟花炮竹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29人当场死亡,8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53人受伤,900平方米生产工房被毁,直接经济损失124.7万元。

  公诉书称,被告人、炮竹厂厂长、法人代表马德忠和任副厂长的妻子黄秀娟承包经营镇办企业炮竹厂,于今年9月底与外商签订了大批量烟花爆竹供货合同。为了能按时交货,马德忠、黄秀娟夫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规超员超药量进行烟花生产。10月4日下午,被告人马劲所负责的效果车间南6号工房,因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该厂房内滞留药量过大,超员生产,工人违规违章冒险作业,致使工人在压纸片操作时挤压磨擦引起爆炸,瞬间引爆了该栋工房内存放的药物和半成品,紧接着又引爆了5号工房、水塘西侧配药间南面的药物中转房、南10号工房的药物及半成品,酿成惨剧。

  案件发生后,钦州市和浦北县两级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取证。10月14日,检察机关按犯罪嫌疑人马德忠、黄秀娟、马劲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对3人批准逮捕。(来源:新华网,作者:陈祖群、邓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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