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4日电 央视国际消息,最近,淮河治污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环境执法难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有关专家指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偏低是环境执法难的主要原因。
山东省环保局局长张凯说,比如说现在有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这一低两高不就是问题吗。它(违法企业)可以造成这么大损失,它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力度不够,这就是(环保)法上的问题。
据了解,环保部门目前对付环境违法企业的办法主要是停产治理和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以达到对企业进行实时监测的目的,但环境监察部门称,这么做往往治标不治本,一套在线监测设备就是几万甚至几十万,费用都要由企业来负担,这样一笔钱投进去,一些企业为挽回损失更多的选择了偷排投放。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邹冀认为:就算是你把它(污染企业)实时录了像,全程地用自动监测仪黑天白夜一年四季全给监测下来,你知道它在违法排污,超标排放,你能怎么样它,这是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
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史振华则指出,“我们的(环保)法规定县一级(环保部门)只能罚一万,市一级(环保部门)只能罚五万,省一级(环保部门)二十万,更高的要报北京,现在我们的企业很大了,只要偷排一天就有十万块,或者是几十万的收入,你罚它一万算什么,无所谓给你好了,那就偷排。”
另一方面,守法企业的成本反而增加了。在淮河的最大支流沙颖河畔的一家造纸厂的负责人表示,如果按照国家环保要求来治理,生产的成本相对于同行业的违法企业来说就会大大增加,同时也失去了产品的竞争力。对此专家指出:只有处罚力度超过企业污染治理所付出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违法排放或偷排的现象,企业才会主动去治理。
史振华说,我们的罚款必须超过它的治理成本,如果没有超过它的治理成本,企业就引导它去治理,不愿意来交费了,它现在愿意交费愿意罚款不愿意治理。这是经济效益驱动。
张凯认为,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不断出现新问题,逐渐地要充实到法里面去,现在(环保)法的个别条款是不是需要调整,我认为这是治本的根本的东西。
专家强调指出:1995年中国针对淮河污染,制订了《淮河流域污染防治条例》,对治理淮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不是一部法律,无法全面解决环保执法中遇到一些的难题,加上目前的《环保法》制定较早,而仍沿用过去的罚款措施有一定的局限性。专家呼吁尽快修订《环保法》,用新的法律、政策、标准弥补这个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