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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间团体呼吁推动性骚扰防治法应及早出台

2004年11月23日 08:56

  中新社台北十一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董会峰 路梅)由台湾家庭暴力及性犯罪处遇协会、励馨基金会、现代妇女基金会、台北市双胞胎协会、儿童福利联盟等组成的“防暴三法推动联盟”今天在台北市律师公会举行记者会,呼吁早日出台《性骚扰防治法》。

  会上,发表了一份最近完成的岛内性骚扰民调,并表彰了推动立法的有关人士。

  据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介绍,“防暴三法推动联盟”委托城市家庭网络同学会,于十月二十九日至本月十八日进行了一项性骚扰民调,共收回有效问卷一千四百七十二份。

  调查显示,受访者中,有高达七成二的台湾民众表示,近两年内曾经遭受性骚扰。其中近五成二曾经接到过色情电子邮件,其次是言语骚扰,占四成五,接下来依次是其他形式的骚扰(三成二)、行为骚扰(三成)、性侵害(一成)、性贿赂(百分之二点二)、性胁迫(百分之一点六)。

  性别方面,受骚扰的女性占七成五,男性二成五;以职业看,学生最多,占五成九。发生性骚扰的地点以公共场所为最多,其次才是工作场所。

  纪惠容女士说,在遭到性骚扰后,大部分民众都是忍气吞声,只有不到一成会报警或向主管机关反映。

  调查同时显示,有九成以上的受访者赞成当局针对性骚扰单独立法,其中七成左右表示非常赞成。

  “防暴三法联盟”的高凤仙法官表示,延宕五年的《性骚扰防治法》虽然已经在“立法院”通过一读,但目前通过的版本因为有关部门坚持把“性侵害”排除在性骚扰的定义之外,等于遭到架空,有待各方继续努力。完

 
编辑:秦欣】
相关专题:中新社驻台记者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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