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7日电 综合京华时报、新京报报道,北京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获得荣誉称号者,可额外获得近一半年工资(国家规定的全年基本工资与职务补贴之和)。该市人事局强调,年度考核要以“群众认可”为重点;考核奖励也将向基层公务员倾斜。
据介绍,这是北京市人事局清理整顿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后,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统一对该市公务员进行的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以“群众认可”为重点,按照岗位职责、业务标准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该市人事局通知指出,年度考核评优和行政奖励工作中,要坚持向工作在第一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基层公务员队伍倾斜。
通知规定,在此次考核中受到各种行政奖励的人员的奖金计算标准是:嘉奖人员为本人年工资的10%;记三等功人员为15%;记二等功人员为25%;记一等功人员为35%;授予荣誉称号人员为45%。
据悉,各单位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和行政奖励人员后,要及时将相关名单分别报市、区、县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持通知单到工资管理部门核定奖金并纳入财政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