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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将把校园、幼儿园杀人案件作为审判重点

2004年12月17日 16:43

  发生在校园、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的抢劫、杀人等案件,成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关注的重点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对全国法院2005年工作重点提出要求。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严打方针,维护社会稳定。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杀人、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等有组织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要把盗窃、抢夺、抢劫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校园、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的抢劫、杀人等案件的审判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依法严惩赌博和毒品以及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净化社会环境。

  曹建明说,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坚决依法严惩暴力恐怖、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涉“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对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要加强司法应对,充分行使管辖权,坚决予以打击。(记者田雨)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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