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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紫阳沉船事故遇难学生每人将获赔1.2万

2004年12月21日 11: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紫阳支公司透露,陕西紫阳“12.17”沉船事故落水学生保险赔付总额将达到19.8万元。

  沉船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人员经过调查后认定:落水意外死亡的10名学生均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按照意外死亡保险最高赔付限额对待,每名死亡学生家庭的保险赔付将达到1.2万元;

  在12名落水受伤的学生中,有4名学生没有参加学生平安保险,保险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决定特事特办,对12名学生全部给予赔付,每名落水受伤学生按最高赔付限额将达到6000元。至此,紫阳沉船事故22名落水学生保险赔付总额将达到19.8万元。

  另悉,学生赔付工作将在12名受伤学生伤愈出院后进行。届时,保险公司人员将上门到22名学生家中进行现金赔付。(据《华商报》;作者:李超、雪枫、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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