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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之妻王氏———含冤千载

2004年12月21日 16:41

  杭州西湖岳王墓前,铸有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呙四铁像,反绑而跪,游者常投以鄙视目光或敲打其身,一吐不平之气。

  秦、张、万俟是罪有应得。王氏为秦桧发妻,她既未执掌朝纲,也未手握相印,与岳飞冤案有何牵连呢?

  据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佞幸盘荒》载:“宋元间传说,秦桧欲杀岳飞时,曾与妻子王氏在东窗下密谋。”

  另据明代郎瑛的《七修类稿·辨证五·东窗事犯》载:“岳武穆戏文《何立闹酆都》,世皆以为假设之事,乃为武穆泄冤也。予尝见元代平阳孔文仲有《东窗事犯》乐府,杭之金人杰有《东窗事犯》小说。”

  明汤显祖之《牡丹亭·圆驾》:“〔旦〕若说秦夫人的受用,一到了阴司,挦去凤冠霞帔,赤体精光……听的是东窗事发”。

  《剪灯新话·天台访隐录》:“建炎南渡多翻覆,泥马逃来御黄屋……东窗计就通和好,鄂王赐死蕲王老”。

  《说岳全传》第六十一回:“缚虎难降空自疑,全凭长舌使谋机,仗此黄柑除后患,东窗消息有谁知”。清末蔡东藩的《宋史演义》第七十五回中:“……桧偕妻王氏在东窗下,围炉饮酒……王氏笑道,‘这有什么要紧的,索性灭了他免得多口。’桧在沉吟,王氏复道:‘缚虎容易纵虎难’。桧闻此言,私计遂决……”这么多的记录,怎能与王氏毫无关系呢?

  然而,上述记载,不难看出,是“传说、假设、戏文、文学、小说、演义”之类,不是正史。

  据《宋史·奸臣三》秦桧传:“桧两据相位,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桧阴险如崖,深阻竟叵测……晚年残忍尤甚,数兴大狱……”这样的奸雄还需要王氏出谋献计吗?

  又载:‘兴岳飞之狱,桧使谏官万俟呙论其罪,张俊(与张浚同时)又诬飞旧将张宪谋反,于是飞及子云送大理寺,命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卿周三畏鞠之……十二月底杀岳飞……子云及张宪杀于都市,天下冤之,闻都流涕。“正史上找不到王氏参与其谋,何罪之有。再载:“开禧二年,追夺王爵,籍其家产……”也没有惩办王氏的史录啊!

  据宋代徐梦莘,他是绍兴进士,历官湘阴令,知宾州,以议盐不合,罢归,自政和七年至绍兴末,四十五年,着有《三朝北盟会编》三百五十卷等许多著述。请看《三朝北盟会编·系年要略》上的记载:“……先捕汾下大理寺,拷掠无全肤,令汾自诬对张浚、李光、胡寅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桧所恶者皆兴。”

  《宋史》上也有记载。又载:“臣尝见前校书郎魏了翁言:在馆中时,闻今敷文阁学士吴猎言:秦桧病时,大理寺当以赵汾等狱案上省。桧夫人王氏却之,语家吏曰:‘太师病势如此,且休将这般文字来激恼他,’如此者再三。桧死,事遂已。故以桧之恶如此,而其子孙未尽灭绝,盖王氏此举能全数十家性命故也。

  臣又见蜀之老士人薛仲邕馆客者言:仲邕时持案牍入桧卧内,是时,已拟定刑名,只取桧一押字,桧其病笃乃已。所谓五十三人,赵令衿、胡铨、汪应辰、张孝祥之徒皆是也。秦桧此举较杀岳飞手段尤狠毒,设非因王氏之阻而止,不特此五十三家性命不全,而一时贤士皆尽,南宋元气已丧,国将不国,其亡恐不待百年以后矣。

  是延南宋断绝之祚者,王氏之力也,魏了翁乃所谓‘圣人之徒’,其言宜不妄。秦桧子孙未尽绝灭,归功王氏,盖深信张浚等五十三家命悬顷刻,仅而获免,端赖此耳……”从同时代的宋人史录,可以看出,王氏不但贤德,而且还有阴德,而后人不知,徒取小说之类无稽之谈,使她蒙垢千载。

  王氏所为,正如农家大门春联“积德前程应远大,存仁后步自宽宏”,种阴德之因,得善报之果,其后代繁衍不息,为官或民,政声德行均受世人夸赞,决不是“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

  王氏为什么孤魂抱深冤呢?由于当时人深恶秦桧,故设此疑似之事,以逞毒于其妻,也来个“莫须有”而遭其株连;其次是“女人祸水论”的流毒;再加上评话小说社戏的渲染,使她含冤长跪在岳王墓前。

  仰观天地,俯察古今,对待历史,既不要受古人的骗,也不要受今人的累,一定要以史实为依据,真理为准绳。

  文章来源:香港《大公报》 文/李长培

 
编辑: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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