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23日公布的技术合同司法解释规定,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说,司法解释提高了技术合同案件的级别管辖,将有利于加强技术合同案件的审判,维护司法标准的统一。
司法解释规定,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其他司法解释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合同中既有技术合同内容,又有其他合同内容,当事人就技术合同内容和其他合同内容均发生争议的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陈菲、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