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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不能自立的残障者全部实行最低生活保障

2004年12月24日 07:42

  中新社济南十二月二十三日电(崔学军 杨桂芝)山东省副省长谢玉堂在今天召开的省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提出,从明年起,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障者,全部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并逐步实现医疗保险。

  谢玉堂要求全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不同残疾人的情况做好培训工作,给残疾人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要努力扩大残疾人再就业。同时,要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工作,到明年年底要突破两亿元人民币,为残障人技能培训和就业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据悉,在过去的一年里,山东把解决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协调中央和省有关部门解决残疾人扶贫资金,使全省上万名贫困残疾人受益。(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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