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第二巨贪递上诉状 称自己没有挪用一分公款

2004年12月27日 10:38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一审被认定恶性透支长城卡、挪用银行4.2亿多元的“中国第二巨贪”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因不服中山市中院23日的判决,于日前委托辩护律师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

  此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23日对被称为“中国第二巨贪”的陈氏夫妇宣判,认定他俩因与银行工作人员共同挪用公款4.2亿多元人民币,分别判处他们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

  听判过程中及宣判后,丈夫陈满雄曾三次激动申辩“我没与冯伟权(中行中山分行人员,已被判刑)密谋勾结!我根本不认识他”,极力辩解自己从未挪用银行款。在陈满雄递交省高院的上诉状中,第一条上诉理由就是“他人挪用3亿多元,栽赃到我身上太冤枉”。

  陈满雄称,他并没有像原判认定的那样“挪用公款34起48笔共计人民币4.1亿余元用于赌博”,事实上,他作为随时需要调动个人账户的生意人,只是向中行借用了其中的款项13笔7625万余元,并且已全部还清。其余的近3.4亿元,大部分是中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冒名签领的,陈本人毫不知情,何来“挪用”?

  “我们是无辜的生意人,没有挪用一分公款,原本指望到国外旅游散散心,远离喧闹的商场,过几天再回来料理生意。谁知前脚踏出国门,后脚就得知自己已被通缉,再也无法平静回归故里,只得在泰国寄人篱下,勉强度日;如今回首故里,却已倾家荡产……”,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在递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状中激烈辩解。

  据悉,陈满雄夫妇于今日委托辩护人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要求改判无罪。(黄珊)

 
编辑:张磊】
:::相 关 报 道:::
·挪用公款4.2亿逃亡5年 中国第二巨贪在粤被判刑 (2004-12-24)



  打印稿件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