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1日电 新闻晨报消息,从明天起,《浦东新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行政单位首次面临责任追究。今后,10大类共73种行政过错行为将受到1000元至数万元的罚单。
浦东新区监察委副主任王永伟表示,此次修改实施的暂行办法由该区人事、监察、法制三部门联合制定,总结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10大类共73种行政过错行为,规定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辞退等6种追究方式。
此外,暂行办法还首次附加了经济处罚,对责令辞去领导职务的行政过错责任人,经济处罚可高达数万元。同时首次提出行政执法单位有过错的,也要实行责任追究。(毛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