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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颖和皇甫发表声明 称赵忠祥"恶意中伤挑拨离间"

2004年07月08日 17:02

  中新网7月8日电 “饶赵案”当事人之一赵忠祥“揭露”皇甫大卫律师“不正当行为”(详见本网相关报道),引发的波及全国的“赵皇风波”昨天又有新进展。据南京日报报道,皇甫、饶颖委托该报独家发表《联合声明》;皇甫所在的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也委托该报独家发表《律师声明》。他们共同的观点是抨击赵忠祥“捏造事实、恶意中伤、挑拨离间”的行为,表示要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昨天下午,皇甫先后给南京日报发来两份声明材料。皇甫说:“赵忠祥对我的‘中伤’,已对我的人格及生活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南京日报7月6日的相关报道客观地表达了我的态度和观点,我深表感谢。我和饶颖及我所履职的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委托南京日报发表两份声明,旨在表明我们的立场。”(记者:梁平、朱宇)

  附:“饶颖皇甫声明”

  针对赵忠祥先生近日向媒体“披露”饶颖的诉讼代理律师皇甫大卫“私下”给其发“密信”辱骂饶颖,向其泄露案情并借“手头掌握重要证据”、“要挟”、“敲诈”其事,为正视听,双方联合发表声明如下:

  一、饶颖是在2004年5月14日第一次到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皇甫洽谈的。当天饶颖第一次将案件有关情况向皇甫作了陈述;二、饶颖充分信任皇甫律师的人品和办案能力,将继续委托皇甫作为代理人参与本案的全部诉讼活动;三、皇甫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继续代理本案的全部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四、双方共同谴责赵忠祥先生这种捏造事实、恶意中伤、挑拨离间的卑鄙行为;五、饶颖支持皇甫大卫律师通过诉讼的途径追究赵忠祥先生民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皇甫大卫饶颖(签名)

  2004年7月7日

  附:华泰律师事务所声明

  经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泽民特别授权,律师张洪兵、秦翰泽就本所律师皇甫大卫代理饶颖女士与赵忠祥先生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权属纠纷两案的有关问题,发表声明如下;

  一、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对近日媒体报道的赵忠祥先生向新闻界披露本所皇甫律师私下给其“密信”辱骂饶颖女士、向其泄露饶颖女士的秘密、“以他握有不利于我的证据相要挟,要求我花钱消灾”一事感到震惊。经我们调查核实,上述情况纯属凭空捏造。对此,我们深表遗憾;二、本所继续指派皇甫律师作为饶颖女士上述两案的代理诉讼人;三、我们将就上述有关问题是否赵忠祥先生所为进一步调查取证;四、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保留对侵犯本所名誉权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洪兵秦翰泽

  2004年7月7日

 
编辑: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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