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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有关当局倾向于存款保险制度实行差别费率

2004年08月10日 09:06

  中新网8月10日电 香港《大公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报道称,有望出台的存款保险制度中,对不同银行实行差别费率成为众多候选方案中较受有关当局关注的方案之一。

  报道透露,有关部门对存款保险收取额度,初步确定每年三十亿元收缴规模。同时,对不同银行根据其资产规模进行分类。制度设计时,会根据不同的标准,确定每类金融机构的基准费率。据悉,标准主要根据每年应收存款保费规模和各类金融机构风险差异,确定每类机构应缴保费的比例,以此确定各类金融机构的基准费率。

  报道称,金融安全网的三大基本要素是:存款保险制度、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管理与中国人民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功能。

  报道还指出,存款保险制度似一个“安全网”,在经济及金融业发展的诸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这些作用包括: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度和投资信心;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经济健康运行;完善市场规则,促进公平竞争,为社会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减轻中央银行的负担;加强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扈亮、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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