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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提拔干部先听纪检意见 跑官买官者一律免职

2005年01月12日 09:08

  中新网1月12日电 继“交通腐败现象”、“城建腐败现象”之后,去年的腐败转向了组织、人事等党政部门。昨天,杭州市组织工作会议强调在今年工作重点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种种监督。

  据现代金报报道,作为今年组织工作的重点,杭州市委组织部特别强调: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的,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能提拔使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受贿“卖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行贿“买官”的,也要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

  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或提职,应该说,也不是新内容了。但是,杭州市非常明确地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对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反映有严重违纪问题且线索具体的,要进行认真调查考核,在没有查清之前,不要急于作出提拔使用的决定;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均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对新提拔的干部均要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并进行任职谈话;干部提拔后,要进行跟踪考察了解;

  对在重要岗位上的干部,发现有严重问题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要先从该岗位上调整下来;

  对“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这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为此,杭州市将在今年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有计划地对县(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巡视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加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水平。(岳德亮)

 
编辑:陶社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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