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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还是“以人为本”?

2005年01月17日 16:28

  中新网1月17日电 《证券市场周刊》刊载文章指出,对于询价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争论暂且放一边。笔者认为,询价制要“以人为本”。

  文章指出,仔细分析询价制发行新股的条文,应该说,从制度本身来看,确实是向定价市场化方向迈进的一大步。机构投资者在新股发行定价中的话语权将大大增强,新股发行的定价将成为拟发行公司、保荐人、机构投资者三方力量博弈的结果,相比之前20倍左右市盈率发行的“一刀切”方式的确大有进步。上市公司整体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有回报的优质上市公司,而推行询价制,则可以以更低的发行价格来让优质的国内上市公司上市,提升整个证券行业的价值水平。

  文章称,询价制度如果说在设立的初衷上体现了是以人为本的话,那就应当在具体的操作细节上更加注重投资者的意见,依靠投资者的力量,并切实能够依靠询价发行制度来提高投资者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利益。

  文章指出,询价制发行新股在实施过程中要尊重投资者,避免他们的利益遭受侵害。因为新的发行制度市盈率陡然降低,肯定对原来发行上市的股票价格定位造成不可避免的冲击,如何对投资者进行合理的保护,在制度中并没有体现出来。对于普通投资者不能参与询价过程,许多投资人表示应当改进。在股权分置问题没有解决前,采取市场化发行的方式需要更完善的操作细节来保护投资者,如果没有普通投资者参与的询价,在体现“以人为本”上有所欠缺。

  文章还指出,询价制发行新股在实施过程中要依靠投资者,实行群策群力。由于询价制度是试行,在试行初期要尽量放慢新股发行速度,便于分析和发现问题,依靠投资者来纠正发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缺陷,并及时纠正和改进。

  文章最后称,询价制度是为了提高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从长远来看最终是为了造福投资者,提高投资者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利益。所以,无论是询价制度还是“国九条”,都要注重投资者才是实现证券市场稳定的根本力量。但这一力量能否真正发挥积极的作用,取决于我们对投资者关心的公平问题的真正解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固然重要,“支持企业融资”也是必要,但在“以人为本”面前,孰重孰轻,一目了然。(李允峰)

 
编辑:姚笛】
:::相 关 报 道:::
·证监会宣布恢复新股发行 发行询价制度随之施行 (2005-01-14)
·证监会暂停发新股 股票发行方式拟推行询价制度 (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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