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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决股权分置要符合国情 保护股东权益

2005年01月25日 14:35

  中新网1月25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有关专家昨日指出:解决股权分置要符合中国国情,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权益。

  中国证监会规划委主任李青原强调,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应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股权分置需要在较长时期里逐步解决,现阶段只能是逐个推出试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中国证券市场是特定历史的产物,在发展初期,承诺法人股和国有股不流通,现在单方面修改契约,就应该支付对方一定的补偿。

  经济学家刘纪鹏表示,解决股权分置可以从由政府审批制订方案,转变为由不同类别的股东自己协商解决。可以考虑的具体办法是:第一,由目前没有国有股的400多家上市公司来进行试点,把主要问题集中在非流通法人股和流通股之间的博弈,而不涉及国有资产;第二,采用类别股东表决制,要取得双方的认同,只要取得了双方的认同,就是合理的;第三,通过流通性溢价的释放实现双向补偿,最终实现双赢;第四,要自下而上,化整为零,分散推进。只要推出一家上市公司作为试点,证券市场就能够稳定下来。(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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